禁發商品及信息管理規范
禁發商品及信息管理規范
文件版本 | 2023年第一版 | 執行日期 | 2023年7月24日 |
文件修訂記錄 | 2023年07月制定 | ||
1.1.為保證訊防商城平臺及商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家發布產品及信息的行為,維護訊防商城平臺的正常秩序,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訊防商城平臺協作協議》(下稱“渠道協議”)、各項渠道規矩之規定,制定本規范。
1.2.本規范適用于一切訊防商城平臺商家。
2.禁發產品及信息
2.1.商家不得出售國家法律法規制止出售,或依據渠道協議、渠道規矩制止出售的產品(“禁售產品”)。禁售產品名錄詳見本規范附件一《訊防商城平臺禁發產品及信息名錄》。
2.2.商家不得在產品詳情頁面(包括但不限于產品標題、產品圖片、產品描繪)、店肆頁面(包括但不限于店肆名稱、店肆分類、店肆介紹、店肆公告、買賣評價、店肆回復)或許訊防商城平臺的任何版塊發布禁售產品的相關信息,也不得發布任何國家法律法規或渠道協議及渠道規矩制止發布的信息。
2.3.商家不得通過任何辦法規避本規范或渠道其他相關辦理辦法。
2.4.渠道協議或其他渠道規矩對特定類目產品或信息的發布有特別規定的,商家在發布相應類目產品或信息時,應同時遵守該等特別規定。
3.違規處理訊防商城平臺發現商家違背本規范之規定,出售禁售產品、發布禁售產品相關信息或其他違規信息的,將視狀況采納下列一項或許多項處理辦法:
3.1.對違規產品訂單采納下列辦法:
(1)對已成交的違規產品訂單操作關閉買賣并退款;
(2)要求商家在指定期限內召回已發貨未簽收的違規產品,并對相應訂單操作退款。
3.2.對違規店肆采納下列辦法:
(1)部分或悉數產品下架、禁售、刪除、屏蔽、降權、移除資源位、制止上資源位、移除廣告;
(2)店肆制止上新、制止上架;
(3)約束店肆部分或悉數功用、權限;
(4)約束店肆部分或悉數資金提現;
(5)提高店肆保證金規范,增幅為1000元,商家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72小時內足額補繳店肆保證金,若逾期未足額補繳的,渠道有權約束店肆繼續運營。商家補繳店肆保證金后一年內未再次違規的,有權對補繳部分的店肆保證金提現;若商家補繳店肆保證金后再次違規的,渠道有權扣除保證金;
(6)扣除部分或悉數店肆保證金,若店肆保證金余額低于該店肆應繳存規范的,渠道有權自店肆其他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貨款、活動保證金)中扣收缺乏部分。
3.3.商家給渠道、顧客或任何第三方形成損失的,應獨立承當悉數責任。渠道有權自店肆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貨款、店肆保證金、活動保證金)中扣劃相應的款項,用以償付商家應承當的違約金、賠償金、罰款、相關費用等。
3.4.要求商家在指定期限內依照渠道協議及渠道規矩之規定,修正或刪除相應產品或信息,并對店內其他產品進行自檢自查。
3.5.免除協議、終止協作,清退商家。
3.6.商家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訊防商城平臺將移送行政或司法機關處理。
4.附則
4.1.本規范于2020年4月1日首次收效。
4.2.本規范于2023年7月25日最新修訂收效。
4.3.商家發布、編輯產品或信息的行為,發生在本規范修訂收效曾經的,適用其時的規矩,發生在本規范修訂收效今后的,適用本規范。
附件一:訊防商城平臺禁發產品及信息名錄
一、槍支、彈藥、軍火、兵器、控制用具類
1、槍支、彈藥、軍火。
2、仿真槍支、仿真彈藥、仿真軍火類產品及其仿制品的衍生工藝品。
3、槍支、彈藥、軍火的零部件、相關器材、配件、隸屬產品及其制造辦法。
4、控制類刀具。
5、可致使別人暫時失去抵擋才能,對別人身體形成重大損傷的控制用具。
6、弩配件及用于狩獵或殺傷性意圖的箭頭號可能用于危害別人人身安全的控制用具。
二、易燃易爆、風險化學品、毒品及相關東西類
1、易燃、易爆物品等。
2、介紹制造易燃易爆品辦法的相關教程、書本。
3、毒品及毒品衍生品、制毒原料、制毒化學品及致癮性藥物。
4、含罌粟、大麻的食品、調味品、護膚品等制成品。
5、吸毒東西、配件及介紹制造毒品的相關辦法及信息。
6、含有涉毒信息的產品或服務。
7、國家制止出產、運營、運用的風險化學品、消耗臭氧層物質、放射性物質、射線設備及有害或風險物質。
三、農藥、獸藥及相關產品
1、農業部發布的禁用限用類農藥。
2、國家公示查辦的獸藥,獸藥監督辦理部分制止出產、運用的獸藥。
四、藥品、醫療器械類
1、假藥、劣藥及其他制止出售的藥品。
2、特別辦理的藥品。
3、境內處方藥及非處方藥、境外藥,特定品類下的相關產品在外。
4、渠道確定的與藥品效果相同或類似景象的產品。
5、打針類美白針劑、溶脂針劑、填充針劑、減肥針劑等用于人體打針的美容針劑類產品。
6、未經藥品監督辦理部分同意出產、進口或未經檢驗即出售的醫療器械;依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辦理總局發布的《醫療器械分類規矩》及相關分類目錄確定的“三類醫療器械”,但特定品類下的相關產品在外。
7、禁止銷售的藥品: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配方顆粒。(一)注射劑(降糖類藥物除外)。
(二)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麻醉藥品口服復方制劑、含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右美沙芬口服單方制劑。
(三)《興奮劑目錄》所列的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
(四)地高辛、丙吡胺、奎尼丁、哌唑嗪、普魯卡因胺、普羅帕酮、胺碘酮、奎寧、氨茶堿、膽茶堿、異丙腎上腺素;
苯妥英鈉、卡馬西平、拉莫三嗪、水合氯醛、達比加群酯、華法林、替格瑞洛、西洛他唑、撲米酮、碳酸鋰、異氟烷、七氟烷、恩氟烷、地氟烷、秋水仙堿;
米非司酮、復方米非司酮、環丙孕酮、卡前列甲酯、雌二醇、米索前列醇、地諾前列酮;
法羅培南、夫西地酸、伏立康唑、利奈唑胺、奈諾沙星、泊沙康唑、頭孢地尼、伊曲康唑、左奧硝唑、頭孢泊肟酯。
五、人類健康及醫療相關的產品或服務類
1、健康診斷、咨詢服務。
2、人體器官、遺體、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及相關服務。
六、交通、航空設備及相關服務類
1、已報廢、到達國家強制報廢規范的車輛及“五大總成”;不合法拼裝的車輛。
2、安全帶扣、安全帶預緊器等具有交通安全隱患的轎車配件類產品。
3、航空或鐵路相關的設備、配件、模型圖紙等須由行政辦理部分統一采購的產品或服務。
七、色情低俗、暴力、催情用品類
1、含有淫穢內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視頻及其制品、招嫖服務、成人網站論壇的賬號及邀請碼。
2、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內容的音像及其制品、視頻及其制品、讀物、游戲;用于傳達色情、暴力內容的軟件、圖片、種子文件、網盤資源。
3、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內容的圖片及信息;用于傳達低俗信息的軟件、圖片、種子文件、網盤資源。4、原味內衣及相關產品。
5、境外成人秀產品。
6、可致使別人暫時失去抵擋才能、意識含糊的口服或外用的催情類產品及人工處女膜等。
7、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產品或信息。
八、危害國家安全、損壞政治與社會安穩的有害信息類
1、含有割裂國家、損壞國家統一、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損壞國家政治安穩,鼓動推翻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泄露國家秘密的產品或信息。
2、含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鼓動民族仇恨、損壞民族團結、損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種族歧視的產品或信息。
3、含有危害國家榮譽、名譽,歪曲、美化、褻瀆、否定英豪勇士業績和精神,美化他國侵略史實或宣揚軍國主義思想的產品或信息。
4、含有傳達或評議國家政策、國家領導人、政治事情、社會事情、宗教活動及等產品或信息。
5、法律法規制止出版發行的內容、國家明令制止出售的書本或境外政治書本、雜志、音像制品等。
6、國家制止的集郵票品以及未經郵政行業辦理部分同意制造的集郵品,以及一九四九年之后發行的包括“中華民國”字樣的郵品。
九、軍用、警用等國家機關相關用品類
1、軍用、警用、其他國家機關部分的服飾配件及其仿制品、大型徽章及其仿制品。
2、軍用、警用的設備制品及其仿制品。
3、不當運用軍用、警用及其他國家機關部分標志、人員名義和人員形象進行宣揚的產品及信息。
4、軍需、國家機關專供、特供等產品。
十、侵略和泄露隱私類
1、用于侵害信息或數據的軟件、設備及相關服務。
2、黑客相關的軟件、東西、教程類產品及服務。
3、用于不合法攝像、錄音、取證,偷聽竊照的設備、軟件及相關服務。
十一、盜竊、作弊、打擾別人、賭博等不合法所得及不合法用處類
1、不合法所得的產品。
2、偷盜東西類產品及服務。
3、用于作弊的東西類產品及服務。
4、用于打擾別人的東西類產品及服務。
5、賭博、博彩類產品及服務。
6、不適宜開展的代辦及掛靠類服務。
7、規避合法出入境流程的產品及服務。
十二、金融相關產品及服務類
1、假造變造的錢銀以及印制設備。
2、基于區塊鏈技能生成的虛擬錢銀等數字化產品及衍生服務。
3、僅限特定金融機構方可提供的產品或相關服務。
4、不合法傳銷類產品。
5、人民幣及仿制品、外幣及仿制品。
6、不合法買賣外匯,資金付出結算服務或相關產品。
7、不合法集資類產品。
十三、違背公序良俗、封建迷信類的產品及服務
1、違背自然科學、封建迷信類的產品及服務。
2、違背公序良俗、通過招引顧客眼球等進行營銷宣揚的產品。
十四、未經允許、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不適合買賣的產品
1、涉嫌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維護法》相關規定的文物。
2、國家明令淘汰或制止出售的產品以及過期、失效、變質的產品。
3、經權威質檢部分或出產商確定、發布或召回的產品。
4、訊防商城平臺提供的各項服務賬號、未經授權運用或仿冒訊防商城平臺及其相關公司產品的軟件。
5、未經答應發布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博覽會、亞洲運動會等特許產品。
6、不得私自轉讓的物流類產品及補助類產品。
7、煙草及煙草專用機械,電子煙及相關產品。
8、實踐入住人無需通過酒店實名登記便可入住、或因商家原因導致買賣訂單中載明的入住人信息與商家在酒店預留的入住人信息不符的酒店類產品或服務。
9、已激活的手機卡、上網卡等違背國家實名制規定的產品。
10、未經實名登記便可登錄運用的通話、上網類產品及服務。
11、航空公司積分、路程;航空公司積分/路程兌換的機票。
12、SP事務自消費類產品。
13、國家制止出產、出售的塑料制品。
14、訊防商城平臺不允許發布的盲盒/福袋產品。
十五、動植物、動植物器官及動物捕殺東西類
1、國家維護類動物、瀕危動物、“三有”動物及相關產品。
2、已滅絕動物、國家二級以上維護動物的化石。
3、國家維護類植物。
4、動物捕殺設備及配件。
5、公益性、地域性維護動植物及其制品。
十六、網絡游戲、賬號及相關服務類
1、互聯網用戶賬號類產品或服務。
2、未經國家存案、官方已中止運營、外掛、私服的網絡游戲、游戲點卡、錢銀類產品及服務;游戲版權號買賣及相關服務。
十七、欺詐類
1、抽獎類產品。
2、時刻不可查詢的虛擬服務類產品。
3、不可查詢的分期返還話費類產品。
4、慢充卡等實踐無法在72小時(自顧客付款時起算)內到賬的虛擬產品。
5、未經訊防商城平臺答應的用于兌換產品什物或服務的定額卡券、儲值卡券、儲值服務或將購買款項分期返還的買賣。
6、實踐不存在類產品。
7、網絡兼職等招工信息。
十八、其他類
1、旅行與出入境相關產品及服務。
2、境內運營商的上網資費卡或資費套餐及SIM卡。
3、棋牌類游戲幣產品及充值類服務。
4、不符合國家出產規范的產品。
5、境外出版物的代購類產品及服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及內部圖書。
6、食用鹽。
7、轎車安全氣囊,特定類目指定商家在外。
8、病原微生物。




